文/失地农民
上周得到飞利浦中国手机事件部的员工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和飞利浦总部发生了纠纷,并且都有担心CEC收购以后自己合法利益是否被侵害。一些大公司的收购对于员工的安排往往会有一些非议,可是象飞利浦这样在中国每次被收购都引起员工的不满的企业确实也是少见。
联系了一家媒体做新闻,刚才接到电话据说已经报道了此事,所以这件事情也可以在网络上公布。原来想加上一些自己的意见,可是想了想,还是将飞员工自己想说的话全部发出来吧,更真实一些。
从“富士康”事件到不了了之,到“百度”突然解聘员工,还有“港湾”员工“的自流,以及更多在小公司里挣扎的IT人们,我们做了许多,可是我们的权益谁来关注,谁来保护。
所以,我们自己要关注自己。加油!
《典型的案例有啊》
我今天自己仔细分析了一下飞利浦目前和CEC的合作流程,以下是我的个人观点:我认为从大局上来考虑,CEC现在必须暂时接收飞利浦原第三方签署合同的员工(包括RS和促销员),否则将构成他们擅自停止合同,我们会索要赔偿.待我们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后CEC可能会使用其他方法使我们被迫辞职(比如加任务,降工资等方法).这样,他们三方不会给我们任何赔偿
日本三菱和西门子在关闭中国手机业务时,他们刚开始的意见都是不赔偿,但是经过零售主管的不懈"努力"之后最终获得赔偿
《工会成立书》
近日我们各大区的正式员工层面已建立起名位“中国正气”的工会。“中国正气”工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飞利浦员工向飞利浦公司争取赔偿的一个组织。据了解,工会已经和公司高层进行过一次会议,主要是讨论正式员工的赔偿问题。但相信我们很多同事都没有知道这个消息!也可能是区域根本就没人跟我们讲!而我们很多同事都知道,我们的劳动协议是跟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那是否意味着我们跟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帮人没得赔偿呢?!我们难道就不算是飞利浦的一分子吗?公司里面很多兄弟姐妹们都为飞利浦工作了很多年了,我们为飞利浦也做出了很多、付出了很多。虽然算不上什么丰功伟绩,但也算是对的起飞利浦了吧?但现在公司是否把我们这群人遗忘了吗?我们也是为飞利浦努力工作过的一分子!我没也应该得到赔偿!!!希望大家团结起来!争取我们因有的权利!
《飞利浦员工书》
今天刚和一位律师详谈我们与飞利浦的事情,事实上飞利浦早在几年前就想好了如何把我们甩了,(现在我们要让飞利浦让步,同时质疑飞利浦公司为何要用人力公司帮我们签合同,使我们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请看以下的几点原因:
一、飞利浦从一开始就给我们转包给上海力力资源公司,所以我们的劳动关系也是属于上海力力(上海力力是从2003年7月起接,这个时候飞利浦换了人力资源公司,以前的我们是没有办法去追上海力力,大家想下飞利浦是多么聪明,)我们只能想办法让上海力力做经济补偿,而且只能从2003年7月起,因为以前的上海力力是可以不认的,(飞利浦会隔两年就是换人力资源公司,因为这样不会给飞利浦带来麻烦),再和上海力力签我们以后一样什么也得不到(包括经济补偿),我们要逼上海力力和我们解除合同,让飞利浦让步,我们这样才可以平等和CEC谈合同,否则还是上海力力这个“鸡吧”公司,什么也没有保障,再做下去没有意义。同时
二、飞利浦转给CEC的时候,我们的报销可能就没有了,因为飞利浦不会再给了,CEC会不会给我们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这方面我们没有合同约定,我们的待遇已经是被人降低了
三、想一下我们的底薪连1000元都不到,比其它牌子的促销还低,我们继续做还有意义吗
四、 我们的合同又是含糊不清,一点保障都没有,
五、转CEC会有保障吗,上海力力给我们的合同有保障吗,这答案难说啊,大家有没有听说过飞利浦半导体的员工,不到半年,转去的员工都要辞职,CEC有他们的人员,我们没有办法站住脚跟!
同事们,起义吧!飞利浦想和我们甩开关系,飞利浦真的不是那么简单吗,这段时间对我们非常有利,不要等上面的领导谈了,因为上边的领导都知道我们走正常的法律渠道的话,飞利浦根本不用理我们,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要我们参加,让飞利浦和上海力力退步只有走“合法罢工”,让飞利浦手机在中国溃不成军,还想转让给CEC获得好价钱,想当我们是筹码,没门让飞利浦也尝下滋味。
现时很多同事都在追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还有以下几点大家要注意:
寄下来的合同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合同必须非常明确约定劳动期限、职位、工资待遇(而不像我们现在的合同只约定基本工资、而应再包括社保、补助、报销等具体约定),另一种就是我们现在的合同,没有盖章、内容含糊不清,最终我们在维权过程中非常艰苦,还有可能会失败,这种人力资源公司助荮为孽,我们要它来做什么???????
主题: 有关飞利浦手机业务转移管理层与员工沟通
时间: 2006年10月23日, 17:00 pm
地点; 飞利浦嘉里不夜城22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
管理层: Piet Coelewij ,周月娥(Christine Jou), 傅学恒,JohnKerk , 黄颂华 (Daniel Wong ), 刘继庆 , 杨正春 , 丁莉莉
在场员工: 徐扬, 朱敏, 黄昊, 李泳, 王妍琳 , 王媛,邢捷,沈洁, 袁俊, 吴菽华 ,周锐, 朱能,姜晓俊, 黄莉莉
电话接入: 黄振华, 杨立安, 秦擎, 曾庆华 , 夏波 , 王国平 ,赵文勃, 许鹏翀 , 丘文宇, 刘晓岚 ,王海滨 , 陈幼军 , 梁碧晶 ,白建龙 , 孟震, 游欣
备注 : 以下內容, 因Piet出差, 故只能凭Christine个人的回忆,给予意见。"
管理层信息:
10月18—19日 , 公司管理层已经在深圳和CEC开会,2006年12月4日起所有GSM中国区员工转到CEC。在此之前,GSM的所有员工仍然是飞利浦的一员。在转移到CEC之后,飞利浦团队将会继续负责飞利浦品牌手机的市场和销售活动。
希望下周初公司能有方案給员工 ,依原計劃於11月初,给員工“转移意向书”。
Q1 :很多跨国公司在宣布公司并购的同时或之前,就已经给员工很清晰的时间表和赔偿方案。而我们从公司宣布到今天也已经十一天,公司没有任何方案。
A:目前和CEC签的只是意向书,还不是最后的协定。半导体从签意向书到从飞利浦独立也用了要1年的时间。所有涉及员工的方案都只能在和员工沟通后才生效产生,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方案。
Q2:首先手机业务的转让和半导体的独立,不具有可比性。其次,既然是意向书,为什么在公司的公告中,无论中文还是英文都是说即日起(10月12日)所有的员工都转移到CEC呢?
A:会重新读邮件,12月4日才是转让日,员工才会转到新的公司。
Q3:既然现在我们还是飞利浦的员工,为什么10月12日3点宣布后飞利浦手机业务转让后,手机部的员工就不能参加CE的 Town Meeting 。
A :只是特别情况下的一次。希望GSM的员工先了解情况,然后才和CE的同事通报。
Q4: 每次的Town Meeting都是各个部门互相交流信息,相互沟通,并不是单单宣布GSM的事情,现在给全体员工的感觉就是我们已经失去了了解飞利浦公司信息的权利。
A: 管理层没有这个意思,管理层欢迎GSM的员工参加11月份CE的TownMeeting。
Q5:如果的确是公告中的用词有问题的话,那么管理层能否重新发一个声明进行澄清,管理层会什么时候发声明?
A:(阅读邮件后,Piet认为是用词有笔误)会在今天将澄清的声明发出。
Q6: 飞利浦的赔偿标准,员工利益的补偿,时间表,要求充分交还意见
A:这是为什么今天开会的原因。管理层也希望和员工沟通,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管理层也希望能够在下周一可以有一个方案,但这不保证,因为这不是中国的管理层所决定的,而需要荷兰总部的管理层来讨论决定。
Q7:原先预订的关于25号开的管理层和员工核心代表的会议是否还能如期举行?
A:从目前的时间安排上来说,25号没有办法召开,但可以安排在10月30日召开。
Q8:我们希望飞利浦善待员工,对员工有赔偿,这也是员工最关心的。另外员工到新公司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A:所有员工都会转到CEC,员工在飞利浦的所有福利都会维持不变,公司希望能够平稳过渡,CEC也是这样希望的。
Q9:员工和飞利浦解除合同,和员工转到CEC是2个不同的案例,不希望混在一起谈。我们服从公司的决策,也愿意到CEC工作,但公司也需要考虑对员工的赔偿问题。
A: 可以30号开会的时候谈,员工可以提要求。
F: 希望公司在30号之前能够给出具体的方案,以便开会商讨。
Q10: 据说,从现在开始,飞利浦的任何一个部门在一年之内不可以接受手机部的任何员工。即使被CEC解聘,请公司证实这是不是事实。
A:CEC是希望员工全部过去,保障业务的发展。这也是CEC希望协助的一部分。对于被CEC解聘的员工,公司会另行考虑。
Q11: 员工不可以转移,是针对中国的员工,还是全球的员工?飞利浦一直强调关心员工,那现在的做法是关心员工,还是关心CEC的想法?既然员工转移到CEC是自愿的,那为什么现在不能在飞利浦内部自由转移呢?是不是矛盾呢?
A: 正如通告中说的,所有员工都会受邀加入CEC。
Q12: 员工不去,怎么办
A: 飞利浦将没有手机业务,所以………
Q13:现在媒体很多公开的消息,说飞利浦手机在中国联系亏损多年,这是不是公司为了能够转让手机业务,而制造的假新闻?如果是否定的,要求公司给员工和媒体一个正确的信息。GSM员工在过去几年一直为公司创造利润的,要求认可GSM员工的贡献,
A: 需要肯定的是手机业务在中国是盈利的,全球是亏损的。手机的整体发展不乐观,我们要考虑员工新的发展,不希望有不断的裁员事情发生,转让手机业务对公司和对员工都是一个好选择。管理层不会特意去澄清,很多事情会越描越黑,但管理层会和BM讨论,看有没有结果,但不知道什么时间会有结果。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飞利浦其它正面消息覆盖负面的消息。
Q14:员工情绪激动,可能会采取过激措施,该怎么办? Piet离开后,谁会负责转移事项?
A:管理层理解这次手机业务的转让对员工个人来说也是很大的变动。可以理解。希望能够控制情绪。
Q15:公司是否认可我们“维权小组”
A:因为“维权小组”代表了大多数的员工,所以我和你们对话。站在公司的角度,一些重要的信息仍然需要沟通到每个人,也要和员工以及他的经理沟通。公司不否认维权小组的说话权,不会拒绝和维权小组对话。但公司仍將維持正式溝通渠道與經理及员工对话。
上周得到飞利浦中国手机事件部的员工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和飞利浦总部发生了纠纷,并且都有担心CEC收购以后自己合法利益是否被侵害。一些大公司的收购对于员工的安排往往会有一些非议,可是象飞利浦这样在中国每次被收购都引起员工的不满的企业确实也是少见。
联系了一家媒体做新闻,刚才接到电话据说已经报道了此事,所以这件事情也可以在网络上公布。原来想加上一些自己的意见,可是想了想,还是将飞员工自己想说的话全部发出来吧,更真实一些。
从“富士康”事件到不了了之,到“百度”突然解聘员工,还有“港湾”员工“的自流,以及更多在小公司里挣扎的IT人们,我们做了许多,可是我们的权益谁来关注,谁来保护。
所以,我们自己要关注自己。加油!
《典型的案例有啊》
我今天自己仔细分析了一下飞利浦目前和CEC的合作流程,以下是我的个人观点:我认为从大局上来考虑,CEC现在必须暂时接收飞利浦原第三方签署合同的员工(包括RS和促销员),否则将构成他们擅自停止合同,我们会索要赔偿.待我们保证业务的平稳过渡后CEC可能会使用其他方法使我们被迫辞职(比如加任务,降工资等方法).这样,他们三方不会给我们任何赔偿
日本三菱和西门子在关闭中国手机业务时,他们刚开始的意见都是不赔偿,但是经过零售主管的不懈"努力"之后最终获得赔偿
《工会成立书》
近日我们各大区的正式员工层面已建立起名位“中国正气”的工会。“中国正气”工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飞利浦员工向飞利浦公司争取赔偿的一个组织。据了解,工会已经和公司高层进行过一次会议,主要是讨论正式员工的赔偿问题。但相信我们很多同事都没有知道这个消息!也可能是区域根本就没人跟我们讲!而我们很多同事都知道,我们的劳动协议是跟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那是否意味着我们跟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帮人没得赔偿呢?!我们难道就不算是飞利浦的一分子吗?公司里面很多兄弟姐妹们都为飞利浦工作了很多年了,我们为飞利浦也做出了很多、付出了很多。虽然算不上什么丰功伟绩,但也算是对的起飞利浦了吧?但现在公司是否把我们这群人遗忘了吗?我们也是为飞利浦努力工作过的一分子!我没也应该得到赔偿!!!希望大家团结起来!争取我们因有的权利!
《飞利浦员工书》
今天刚和一位律师详谈我们与飞利浦的事情,事实上飞利浦早在几年前就想好了如何把我们甩了,(现在我们要让飞利浦让步,同时质疑飞利浦公司为何要用人力公司帮我们签合同,使我们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请看以下的几点原因:
一、飞利浦从一开始就给我们转包给上海力力资源公司,所以我们的劳动关系也是属于上海力力(上海力力是从2003年7月起接,这个时候飞利浦换了人力资源公司,以前的我们是没有办法去追上海力力,大家想下飞利浦是多么聪明,)我们只能想办法让上海力力做经济补偿,而且只能从2003年7月起,因为以前的上海力力是可以不认的,(飞利浦会隔两年就是换人力资源公司,因为这样不会给飞利浦带来麻烦),再和上海力力签我们以后一样什么也得不到(包括经济补偿),我们要逼上海力力和我们解除合同,让飞利浦让步,我们这样才可以平等和CEC谈合同,否则还是上海力力这个“鸡吧”公司,什么也没有保障,再做下去没有意义。同时
二、飞利浦转给CEC的时候,我们的报销可能就没有了,因为飞利浦不会再给了,CEC会不会给我们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这方面我们没有合同约定,我们的待遇已经是被人降低了
三、想一下我们的底薪连1000元都不到,比其它牌子的促销还低,我们继续做还有意义吗
四、 我们的合同又是含糊不清,一点保障都没有,
五、转CEC会有保障吗,上海力力给我们的合同有保障吗,这答案难说啊,大家有没有听说过飞利浦半导体的员工,不到半年,转去的员工都要辞职,CEC有他们的人员,我们没有办法站住脚跟!
同事们,起义吧!飞利浦想和我们甩开关系,飞利浦真的不是那么简单吗,这段时间对我们非常有利,不要等上面的领导谈了,因为上边的领导都知道我们走正常的法律渠道的话,飞利浦根本不用理我们,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要我们参加,让飞利浦和上海力力退步只有走“合法罢工”,让飞利浦手机在中国溃不成军,还想转让给CEC获得好价钱,想当我们是筹码,没门让飞利浦也尝下滋味。
现时很多同事都在追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还有以下几点大家要注意:
寄下来的合同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合同必须非常明确约定劳动期限、职位、工资待遇(而不像我们现在的合同只约定基本工资、而应再包括社保、补助、报销等具体约定),另一种就是我们现在的合同,没有盖章、内容含糊不清,最终我们在维权过程中非常艰苦,还有可能会失败,这种人力资源公司助荮为孽,我们要它来做什么???????
原文作者所属博客:失地农民
时间: 2006年10月23日, 17:00 pm
地点; 飞利浦嘉里不夜城22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
管理层: Piet Coelewij ,周月娥(Christine Jou), 傅学恒,JohnKerk , 黄颂华 (Daniel Wong ), 刘继庆 , 杨正春 , 丁莉莉
在场员工: 徐扬, 朱敏, 黄昊, 李泳, 王妍琳 , 王媛,邢捷,沈洁, 袁俊, 吴菽华 ,周锐, 朱能,姜晓俊, 黄莉莉
电话接入: 黄振华, 杨立安, 秦擎, 曾庆华 , 夏波 , 王国平 ,赵文勃, 许鹏翀 , 丘文宇, 刘晓岚 ,王海滨 , 陈幼军 , 梁碧晶 ,白建龙 , 孟震, 游欣
备注 : 以下內容, 因Piet出差, 故只能凭Christine个人的回忆,给予意见。"
管理层信息:
10月18—19日 , 公司管理层已经在深圳和CEC开会,2006年12月4日起所有GSM中国区员工转到CEC。在此之前,GSM的所有员工仍然是飞利浦的一员。在转移到CEC之后,飞利浦团队将会继续负责飞利浦品牌手机的市场和销售活动。
希望下周初公司能有方案給员工 ,依原計劃於11月初,给員工“转移意向书”。
Q1 :很多跨国公司在宣布公司并购的同时或之前,就已经给员工很清晰的时间表和赔偿方案。而我们从公司宣布到今天也已经十一天,公司没有任何方案。
A:目前和CEC签的只是意向书,还不是最后的协定。半导体从签意向书到从飞利浦独立也用了要1年的时间。所有涉及员工的方案都只能在和员工沟通后才生效产生,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方案。
Q2:首先手机业务的转让和半导体的独立,不具有可比性。其次,既然是意向书,为什么在公司的公告中,无论中文还是英文都是说即日起(10月12日)所有的员工都转移到CEC呢?
A:会重新读邮件,12月4日才是转让日,员工才会转到新的公司。
Q3:既然现在我们还是飞利浦的员工,为什么10月12日3点宣布后飞利浦手机业务转让后,手机部的员工就不能参加CE的 Town Meeting 。
A :只是特别情况下的一次。希望GSM的员工先了解情况,然后才和CE的同事通报。
Q4: 每次的Town Meeting都是各个部门互相交流信息,相互沟通,并不是单单宣布GSM的事情,现在给全体员工的感觉就是我们已经失去了了解飞利浦公司信息的权利。
A: 管理层没有这个意思,管理层欢迎GSM的员工参加11月份CE的TownMeeting。
Q5:如果的确是公告中的用词有问题的话,那么管理层能否重新发一个声明进行澄清,管理层会什么时候发声明?
A:(阅读邮件后,Piet认为是用词有笔误)会在今天将澄清的声明发出。
Q6: 飞利浦的赔偿标准,员工利益的补偿,时间表,要求充分交还意见
A:这是为什么今天开会的原因。管理层也希望和员工沟通,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管理层也希望能够在下周一可以有一个方案,但这不保证,因为这不是中国的管理层所决定的,而需要荷兰总部的管理层来讨论决定。
Q7:原先预订的关于25号开的管理层和员工核心代表的会议是否还能如期举行?
A:从目前的时间安排上来说,25号没有办法召开,但可以安排在10月30日召开。
Q8:我们希望飞利浦善待员工,对员工有赔偿,这也是员工最关心的。另外员工到新公司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A:所有员工都会转到CEC,员工在飞利浦的所有福利都会维持不变,公司希望能够平稳过渡,CEC也是这样希望的。
Q9:员工和飞利浦解除合同,和员工转到CEC是2个不同的案例,不希望混在一起谈。我们服从公司的决策,也愿意到CEC工作,但公司也需要考虑对员工的赔偿问题。
A: 可以30号开会的时候谈,员工可以提要求。
F: 希望公司在30号之前能够给出具体的方案,以便开会商讨。
Q10: 据说,从现在开始,飞利浦的任何一个部门在一年之内不可以接受手机部的任何员工。即使被CEC解聘,请公司证实这是不是事实。
A:CEC是希望员工全部过去,保障业务的发展。这也是CEC希望协助的一部分。对于被CEC解聘的员工,公司会另行考虑。
Q11: 员工不可以转移,是针对中国的员工,还是全球的员工?飞利浦一直强调关心员工,那现在的做法是关心员工,还是关心CEC的想法?既然员工转移到CEC是自愿的,那为什么现在不能在飞利浦内部自由转移呢?是不是矛盾呢?
A: 正如通告中说的,所有员工都会受邀加入CEC。
Q12: 员工不去,怎么办
A: 飞利浦将没有手机业务,所以………
Q13:现在媒体很多公开的消息,说飞利浦手机在中国联系亏损多年,这是不是公司为了能够转让手机业务,而制造的假新闻?如果是否定的,要求公司给员工和媒体一个正确的信息。GSM员工在过去几年一直为公司创造利润的,要求认可GSM员工的贡献,
A: 需要肯定的是手机业务在中国是盈利的,全球是亏损的。手机的整体发展不乐观,我们要考虑员工新的发展,不希望有不断的裁员事情发生,转让手机业务对公司和对员工都是一个好选择。管理层不会特意去澄清,很多事情会越描越黑,但管理层会和BM讨论,看有没有结果,但不知道什么时间会有结果。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飞利浦其它正面消息覆盖负面的消息。
Q14:员工情绪激动,可能会采取过激措施,该怎么办? Piet离开后,谁会负责转移事项?
A:管理层理解这次手机业务的转让对员工个人来说也是很大的变动。可以理解。希望能够控制情绪。
Q15:公司是否认可我们“维权小组”
A:因为“维权小组”代表了大多数的员工,所以我和你们对话。站在公司的角度,一些重要的信息仍然需要沟通到每个人,也要和员工以及他的经理沟通。公司不否认维权小组的说话权,不会拒绝和维权小组对话。但公司仍將維持正式溝通渠道與經理及员工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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